关于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的公示公告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的公示公告

全市各经营主体:

202312月31日前在漯河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报送2023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时间为2024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ha.gsxt.gov.cn)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移动端(包括Android版本的App与微信公众号:HNSGSJ),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漯河信用监管(年报指南-填报入口),报送2023年年度报告并公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报送年根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送年报一是登录公示系统或者移动端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漯河信用监管(年报指南-填报入口)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三是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同时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312月29日
年报业务咨询电话:

市市场监管局2985559

舞阳县市场监管局5599316

临颍县市场监管局8821315

源汇分局2127110

郾城分局3197797

召陵分局3375622

经开分局5758133

西城分局2922055

示范区分局6868315

市人社局3134002 / 3190789

市统计局3189189

市商务局3176637

市医保局:3177191

漯河海关:5663533

市税务局:12366

国家外汇管理局漯河市中心支局311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