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监管/信用监管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公示信息开展核查工作的公告

时间:2019-03-04 11:44 来源: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漯河第九加油站等25户企业: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国家工商总局第67号令)的有关规定,你单位被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取为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单位,我局依法委托河南沙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第三方机构对你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上所公示的2017年度企业年报信息及相关即时信息进行核查,请被抽查企业予以配合。

如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我局将执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检查,企业应当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检查需要,提供会计资料、审计报告、行政许可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场所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监管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咨询电话:0395-2985559

附件:核查企业名单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4日        

 

    附件:核查企业名单(共计25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