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市长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评选第一届漯河市市长专利奖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专利权人: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激发创新活力,激励我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发明创造,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根据《漯河市市长专利奖实施办法》,决定开展第一届漯河市市长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漯河市市长专利奖设置授奖项目总数不超过18项,其中市长专利金奖不超过3项,市长专利银奖不超过5项,市长专利优秀奖不超过10项,其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均不少于70%。
二、申报要求
1.2022年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以前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国内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2.截止申报日该专利权有效稳定、无权属纠纷和正在进行的侵权纠纷、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
3.申报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申报个人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经常居住地的专利权人。
4.专利创造质量高,已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两年及以上并实现产业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及环保政策。
5.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和河南省专利奖。
具体申报条件必须符合《漯河市市长专利奖实施办法》和《漯河市市长专利奖评审细则》的规定。
三、申报材料形式及要求
1.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包括申报书、附件,装订成册。
2.电子版申报材料1份,内容与纸质版完全一致,制成一个独立文件夹,以专利号命名,内部存放申报书、附件。
①申报书为WORD文档,从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后勿更改格式以“专利号+申报书”作为文件名。
②附件包含申报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专利授权证书及完整的授权材料,专利有效性证明材料,专利实施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材料,针对该专利采取的保护、管理措施说明等支撑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以“专利号+附件”作为文件名。
四、组织管理和申报流程、评选
(一)组织管理。市局设漯河市市长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成如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局长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局机关科室和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漯河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具体负责漯河市市长专利奖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第一届漯河市市长专利奖的评审工作,要成立由主管副职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的工作专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组织好本届市长专利奖的宣传和初审工作。工作专班组成情况于2月23日前报漯河市市长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申报时限。申报单位(人)对整理好的申报材料于2023年4月10日17:00前报送于所属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的均不予受理,同时将电子申报材料报送至漯河市市长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初审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积极组织本地区和部门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人)进行申报。对申报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内容等开展县区级预审,确保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完整,于2023年4月12日17:00前按照发明专利比例不低于70%的要求将申报资料和《申报项目汇总表》报送至漯河市市长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要对申报专利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报单位(人)做好摸底工作,要提示相关申报单位(人)在2023年4月13日17:00前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原件)给漯河市市长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市长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专利进行资格审查,于2023年4月14日前公示审查结果。
(五)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市长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业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专利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专业评审组于2023年4月28日前向市长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评审意见、考察报告和拟授予市长专利奖的专利名单。
(六)评审结果公示、公布。市长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专业评审组的评审意见,对推荐拟获奖的专利进行核实,报评审委员会主任批准并将评审结果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市政府予以公布。
五、申报名额分配
临颍县7件,舞阳县7件,郾城区7件,源汇区7件,召陵区7件,开发区9件,示范区3件,西城区3件,各县区汇总上报数额不能超过分配数。
附件:1.漯河市市长专利奖申报书
2.申报项目汇总表
3.承诺书
联 系 人:漯河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 乔元清
联系电话:3160655
邮箱:lhszscqj@163.com。
地址:漯河市嵩山路黄河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市委编办院内南楼505室
漯河市知识产权局(代章)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