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自热食品,一定要注意这3点!
随着人们生活节奏加快,只需一瓶水就能加热的自热食品,逐渐得到人们的青睐。在新一轮疫情冲击下更是成为宅家抗疫首选,为帮助消费者安全食用自热食品,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一、选择正规产品,保障食用安全
自热食品是一种方便食品,不依赖常见的明火等加热方式,仅需用凉水与包装中自热包反应产生热量,即可实现对食品进行复热。自热食品通常为预包装食品,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常见的自热食品有火锅、米饭、粥类、米线(米粉)、汤类等。消费者在选购自热食品时,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观察包装盒体、袋体是否完整无破损;不要购买标签信息不全的产品。
二、细看产品说明,严格操作流程
1.食用前如发现加热包有露粉等现象,不要使用。
2.不要添加热水,以免反应过快导致自热包剧烈膨胀,甚至破裂。
3.加热时要确保外包装上排气孔通畅,以免因蒸汽压力过大导致外包装破裂,发生烫伤等危险。
4.使用自热食品时,将其放置在隔热垫上进行加热,不要放在玻璃、塑料等台面上,以免发生危险。
5.自热包加热过程中尽量不要触摸外包装,待自热包不再反应,食品降至适宜温度后再食用,以免烫伤。
6.自热包使用后,避免与水二次接触导致再次反应。
三、注意使用场所,携带遵守规定
自热包原料多以镁粉、铁粉、铝粉、生石灰等为主,放热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氢气,如多人同时大量使用,要保持食用场所的空气流通并避免明火,如点烟、开空调、发动发动机等,都有爆燃隐患。发热包含有的镁粉、铝粉等属于航空危险品,中国民用航空局明令禁止携带和托运;自热食品在加热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可能会诱发烟雾报警,多地明确禁止在列车上使用自热食品。有的消费者会在旅途中选用自热食品,但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旅途安全,食用完后应当按有害垃圾进行处理。(郭伊凡 赵启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