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物品认领公告

扣押物品认领公告

 

2024年9月25日,本局接到漯河市公安局源汇分局案件移交函,案件资料显示:执法部门前期在漯河玖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院内查获一批冷冻肉制品,共计30.326吨。该公司无法提供该批冷冻肉制品的合法来源信息及产品检测合格报告等证明文件,该批次1924件冷冻肉制品发货人为辽宁省沈阳市刑小雨,通过收货地漯河玖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提供的当事人电话,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本局对该批涉嫌未经检验、检疫的冷冻肉制品采取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期间,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无法确定涉案物品所有人。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领取。请上述涉案物品的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效证件、涉案物品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本局办公场所认领。公告期满无人领取的,本局将依法对涉案物品予以处置,但不免除违法行为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培生  周歌    联系电话:0395-2612315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源汇分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