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局、分局,各专利权人:
为鼓励发明创造,提高我市专利申请质量,有效提升我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减轻专利权人负担,按照《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漯政〔2019〕 16号)、《漯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漯市监〔2020〕199号)文件精神,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发明专利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发明专利的授权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的;
2.专利权人必须是在漯河市境内注册,从事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并以本市地址申请专利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户籍在本市的个人;
3.同一发明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的,所有专利权人必须符合上述第2条要求。
二、受理时间
2022年12月13日-12月15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提交材料
1.漯河市发明专利奖励资金申请表
2.专利授权证明。申报本次发明专利奖励项目的各专利权人,请提交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查验后可带回)。
3.主体资格证明。
(1)职务发明:专利权人为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需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2)非职务发明:专利权人为个人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一份,并本人签字。
4.信用承诺书
四、奖励标准
经审核后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发明专利,按照财政拨付情况进行奖励。
五、有关要求
各县局、分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本次项目申报的通知宣传动员工作,确保相关专利权人及时获取信息。
市局负责组织本次项目的申报审核工作,请各专利权人将相关印证资料于12月15日下午17:30前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08室,确保奖励工作顺利进行,逾期不再受理。各专利权人报送印证资料时需持有48小时核酸报告。
报送地址: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650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08室
联 系 人: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促科 2928022
附件:1.漯河市发明专利奖励资金申请表
2.信用承诺书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