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辖区内山东某实业有限公司虚假广告宣传案
时间:2019-01-07 10:53
来源:漯河工商
山东**实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18年5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山东**实业有限公司在销售舞阳县区域内的“一支笔”清咽润喉莱阳梨汁(保健)饮料的外包装上发布广告一事进行检查,发现其外包装印在中央电视台发布的广告涉嫌虚假违法。
经查, 2018年2月6日山东**实业有限公司通过中国石油非油品河南配送中心把其生产的“一支笔”清咽润喉莱阳梨汁(保健)饮料销售到舞阳县区域内。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授权说明的内容为:客户山东**实业有限公司签订2017年CCTV-1《星光大道》指定饮品项目。授权其可以在电视、平面、户外、网络、广播、市场终端、包装等宣传物料中使用“2017年CCTV《星光大道》指定饮品”、“2017年CCTV《星光大道》指定饮品由一支笔保健饮品特别支持”、“2017年CCTV指定饮品由一支笔饮品特别支持”字样、标识及栏目相关宣传等。使用期限2017年1月7日至2017年12月31日。但是山东一品堂实业有限公司在使用过程没有准确使用“2017年CCTV《星光大道》指定饮品”字样 ,并且也没有明确表示使用期限 。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经研究决定对其作如下处罚: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二、罚款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