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 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漯河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
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质量强县(区)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17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河南省省长质量奖是河南省省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组织开展省长质量奖申报工作,是各级各部门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培育质量发展品牌的重要抓手和具体行动。
市质强办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的申报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申报工作列为年度质量发展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把参与评选活动,作为对本单位进行客观评价和综合检验的重要机遇,作为实施质量品牌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深入领会精神,认真组织谋划,积极踊跃参与。
二、加大宣传、帮扶指导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是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制定的国家标准,也是各级各地政府质量奖评选的主要依据。参与省长质量奖评选,是各类组织巩固深化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成效,不断追求卓越的有效途径。
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广泛宣传动员,鼓励支持本辖区历届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参与评选活动,充分发挥质量标杆示范作用,大力营造重视质量、关心质量、提升质量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强化服务意识,结合实际、分类指导,支持帮助申报单位整合优势、突出亮点,有效展示导入应用卓越绩效模式的成效。
三、加强协同、严格把关
省长质量奖评选不仅是对申报单位质量管理水平的评价,还包括对经营状况、创新能力、品牌效应、发展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并对存在事故问题的单位进行申报限制。
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申报单位负责、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负责的态度,严守工作纪律,在信息协查中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在推荐把关中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禁借评选之际谋取利益,确保申报单位能够优中选优、顺利入围,经得起实践检验和社会监督。
四、完善工作、强化应用
省长质量奖是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实施的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是省级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政府质量激励政策措施的具体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此次组织申报工作,积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结合实际,完善落实质量发展战略,建立健全相应激励政策和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梯次培育,打造质量品牌,以示范引领为抓手,走质量发展之路,进而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联系单位:漯河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漯河市嵩山路650号305室
联 系 人:张 苹、张婷婷
电 话:0395-2928035
邮 箱:lhzlk@126.com
附件: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漯河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附件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函〔2022〕175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质量强市(区)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质量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2〕37号)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开展2020—2021年度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河南省省长质量奖(以下简称省长质量奖)由省政府设立,奖励为建设质量强省作出突出贡献、在全社会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组织和个人。2020—2021年度省长质量奖分为组织和个人,总数量不超过8个。
参评组织包括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农业、制造业、工程建设业、服务业等产业中的优势企业或组织;参评个人包括河南省各行业领域一线工作人员、各类组织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领域专家学者等。
二、申报条件
(一)组织申报条件
1.依法在我省行政区域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正常运行5年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放宽至3年以上。
2.质量水平领先。实施质量发展战略,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积极实行卓越绩效管理,连续3年自评良好。总结提炼出特色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
3.质量创新能力强。将创新作为提升质量的有效手段,持续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4.品牌优势突出。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质量满意度高,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
5.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突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二)个人申报条件
1.长期从事一线工作、企业质量管理实践或质量管理研究,对我省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创新及质量发展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2.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三)近3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省长质量奖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
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3.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
4.国家级、省级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出口产品因质量问题导致国外索赔、退货、通报调查,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
5.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亏损。
6.出现严重失信行为且依法被相关单位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7.发生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评选标准
省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和《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等,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评选程序
(一)公告通知。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在有关省级主要媒体、网站发布2020—2021年度省长质量奖评审公告或通知。
(二)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自愿申报,如实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3)。申报组织和个人应当在本组织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出具申报意见后,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整理成册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Word或WPS电子版材料一份)。申报材料电子版可从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cjg.henan.gov.cn/)下载。
(三)初审推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所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初审把关,由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填写组织和组织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参评个人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3)。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将申报材料、初审推荐报告及所在地政府推荐意见一并在2022年9月30日前报送至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四)受理及审查。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在规定时限内对申报组织和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形成省长质量奖受理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未列入受理名单的申报组织和个人书面反馈理由;对列入省长质量奖受理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组织和个人,在征求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申报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五)评审及审议。专家评审组根据省长质量奖评审标准和实施细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组织和个人进行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形成省长质量奖候选名单。经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决定省长质量奖拟奖名单,并通过有关媒体、网络等向社会公示。
(六)审定与表彰。对通过公示的拟奖名单,由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省政府发布表彰决定,并向获得2020—2021年度省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颁发证书、奖杯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动员。省长质量奖是我省在质量管理领域的最高荣誉。全省各地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辖区内各领域优秀企业、组织和有典范作用的个人参评省长质量奖。要树立质量标杆,弘扬工匠精神,引导和促进质量管理创新,激励全社会加强质量提升,共同推进质量强省建设。
(二)严格审查把关。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省长质量奖申报初审工作,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认真开展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方面意见,确保遴选推荐出代表本辖区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和个人参加省长质量奖评选。
(三)严守工作纪律。省长质量奖评选工作要始终坚持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照评审标准和程序,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各地各单位要严守纪律和规矩,严禁借评选之机谋取利益。
(四)规范评审范围。不评选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单位和个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县处级干部(含一至四级调研员)原则上不超过表彰名额的20%。在事业单位担任处级领导职务并具有高级职称且继续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人员参加评选。
六、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简称秘书处,见附件1),负责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秘书处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负责推荐、评选的各项具体工作。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徐辉0371—65569028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张昱罡0371—69690228
通讯地址:郑州市熊儿河路79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
邮政编码:450008
邮箱:15137890331@163.com
附件:1.2020—2021年度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组成
2.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3.河南省省长质量奖(个人)申报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3日
附件1
2020—2021年度河南省省长质量奖
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组成
主任:宋殿宇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李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
厅长、一级巡视员
杨自明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宋松林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处长
袁旭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任免与表彰
奖励处处长
办公室:
主任:宋松林(兼)
成员:杨建国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二级调研员
徐辉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副处长
张昱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任免与表彰奖
励处四级调研员
付鑫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三级主任科员
附件2
编号:
(编号由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统一填写)
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020—2021年度)
申报组织(盖章)
申报日期
河南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
填 报 说 明
1.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组织)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证实性材料两部分。所填数据及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2.申报表封面“申报组织”栏应填写参评组织全称,与组织公章名称一致,各表内容采用四号字体打印,具体要求见表中说明或表后“注”。请务必将联系人的姓名、手机、电话、传真和邮箱等信息填写齐全准确。
3.证实性材料包括组织的各种资质证明,以及近3年内获得的省部级以上荣誉证书、各类认定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证实性材料需附目录,其内容应与目录对应一致。
4.申报材料需提供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需把申报表和证实性材料用A4规格的纸张正反面装订成一册,在侧脊打印上申报组织名称,申报表内容不超过200页,证实性材料内容不超过100页。申报组织还应提供申报表Word或WPS电子版一份,以及组织相关照片3-5张(JPG电子版)和组织最高管理者照片1-2张(JPG电子版)。申报表和照片电子版须发送至邮箱15137890331@163.com,邮件标题为“所在市(或县)+参评组织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
5.申报组织所在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初审,符合要求后,报所在地人民政府签署推荐意见。
6.本申报表电子版可从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cjg.henan.gov.cn/)下载。
一、自 我 声 明
本组织郑重声明:
1.严格遵守《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遵守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的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
2.所提交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实,愿接受相关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3.承诺不作出影响省长质量奖评审公正性的行为;
4.同意最后公布的评定结论为最终决定;
5.承诺在获得河南省省长质量奖后,有义务向社会介绍、传播本组织质量管理的先进经验、理念方法,在质量管理、经营绩效等方面发挥示范、标杆和带头作用,为全面提升我省整体质量管理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6.承诺正确宣传所获的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荣誉。
法人代表(签字):
组 织(印章):
日 期:
二、组 织 概 述
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附录B要求,突出质量领先、技术创新、品牌优秀、效益突出等内容进行说明。限3000字以内。
|
三、组织基本情况
3.1 基本情况
组织名称 | 法人代表 | ||||||||
组织地址 | 邮 编 | ||||||||
最高管理者 | 电 话 | ||||||||
联系部门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手机 | 传 真 | ||||||||
电子信箱 | |||||||||
组织类型 | □农业 □制造业 □工程建设业 □服务业 | ||||||||
社会信用 代码编号 | 经济类型 | ||||||||
所属行业 | 组织规模 | ||||||||
近三年有无质量、安全、环境较大事故 | |||||||||
近三年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 |||||||||
主要产品/ 服务名称 | |||||||||
员工总数 | 质量管理人员数 | 技术研发人员数 | |||||||
已获得的管理体系认证 | |||||||||
请用一句话概括组织的特色管理制度、模式或方法(不超过25个字) |
注:1.经济类型划分依据《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2011〕86号)。
2.所属行业划分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小类填写。
3.组织规模划分详见《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7〕213号)。
3.2 主要产品(服务)质量水平
产品(服务) 名称 | 执行 标准号 | 主要技术 指标名称 | 本单位水平 | 国内 同行业 最佳水平 | 国际 先进 水平 |
注:产品(服务)质量水平应提供同行业的有关数据对比证明性资料。
3.3 近三年产品(服务)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时间 | 产品(服务)名称 | 抽查机构 | 抽查结论 |
3.4 组织绩效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国内行业 排名 |
1 | 资产总额 | 万元 | ||||
2 | 投资收益 | 万元 | ||||
3 | 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
4 | 非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
5 | 利润总额 | 万元 | ||||
6 | 纳税总额 | 万元 | ||||
7 | 销售额 | 万元 | ||||
8 | 创汇总额 | 万美元 | ||||
9 | 总资产贡献率 | % | ||||
10 | 资本保值增值率 | % | ||||
11 | 资产负债率 | % | ||||
12 | 流动资产周转率 | 次 | ||||
13 | 成本费用利润率 | % | ||||
14 | 全员劳动生产率 | 万元/人 | ||||
15 | 万元总产值综合能耗 | 吨/万元 | ||||
16 | 产品质量等级品率 | % | ||||
17 | 质量损失率 | % | ||||
18 | 新产品产值率 | % | ||||
19 | 产品销售率 | % |
注: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流动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总值/流动资产平均余额×(12/累计月数);
3.全员劳动生产率=(工业增加值/全部职工平均人数)×(12/累计月数);
4.产品销售率=销售收入总值/生产总值(现价);
5.新产品产值率=报告期末新产品产值/同期企业产值;
6.安全指标按行业要求项目填写。
3.5主要市场、安全、环保和节能指标
主要市场指标 | |||||||||||
主导产品(服务)名称 | |||||||||||
市场指标 | 年度 | 国际 | 国内 | 国际 | 国内 | 国际 | 国内 | ||||
市场 占有 率 | 2019年 | ||||||||||
2020年 | |||||||||||
2021年 | |||||||||||
顾客 满意 度 | 2019年 | ||||||||||
2020年 | |||||||||||
2021年 | |||||||||||
顾客忠诚度 | 2019年 | ||||||||||
2020年 | |||||||||||
2021年 | |||||||||||
主要安全指标 | |||||||||||
序号 | 安全项目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主要环保和节能指标 | |||||||||||
序号 | 环保和节能 减排项目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注:1.提供第三方中介机构顾客满意度测评的证实性材料;
2.提供安全生产指标依据及监测结果证实性材料;
3.提供环境指标依据及监测结果证实性材料。
3.6 近三年单位获奖情况
序号 | 获奖名称 | 获奖时间 | 颁奖部门 |
注:提供近3年来获得的省级(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有关单位运营、质量管理、科技创新、品牌优秀、效益突出等方面的奖励证书复印件。
四、自评报告
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需要追溯性说明的质量活动限申报前三年内,无追溯性说明的质量活动只说明近年情况。表述文字力求简要,并突出特色。限5万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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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组织的特色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总结
一、组织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产生的背景 简要阐述组织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产生的背景与形成的过程。二、组织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的基本内容和主要做法 阐述组织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的基本内容要素的构成及各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阐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的典型做法和具体措施。 三、组织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产生的成效和创新推广价值 阐述组织通过应用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解决了哪些实际问题,在提升组织的质量竞争力和经营效益等方面产生了哪些成效。 阐述组织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的先进性、独特性,是否具备在行业内复制推广的价值。 限3000字以内。 |
六、组织和组织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姓名:职务:
企业名称:企业类型:
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公安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审计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应急管理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税务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市场监管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统战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工商联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注:1.申报对象为组织和组织负责人(指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和组织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的须填写此表;
2.此表一式3份,随申报书一并报送。
3.企业类型指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
4.国有企业不征求统战部门、工商联的意见;其他所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
不征求组织人事部门、审计部门意见,企业负责人是党员的需征求纪检监察机关
意见。
七、初审推荐意见
所在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意见,包括: 一、材料核实情况 二、征询相关部门审核意见情况(对组织类推荐对象,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征询发改、工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部门的审核意见,农业类组织还需提供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工程建设业组织还需提供住建、交通、水利部门审核意见、服务业组织还需商务、文旅、卫健部门的审核意见。) 三、申报组织和本部门公示情况(均需说明公示时间、公示途径、异议处理情况等) 四、初审意见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盖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地人民政府推荐意见:
所在地人民政府(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3
编号:
(编号由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统一填写)
河南省省长质量奖(个人)申报表
(2020—2021年度)
申报人
所在单位 (盖章)
申报日期
河南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
填 报 说 明
1.河南省省长质量奖(个人)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证实性材料两部分。所填数据及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2.申报表封面“所在单位”栏目填写应与公章名称一致,各表内容采用四号字体打印,具体要求见表中说明或表后“注”。请务必将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和邮箱等信息填写齐全准确。
3.证实性材料包括申报个人身份证明、个人技术资格证书、个人从事重大质量工作(活动)取得实效的证实性材料、质量管理科学研究成果、个人荣获省部级以上质量荣誉等复印件。证实性材料需附目录,其内容应与目录对应一致。
4.申报材料需提供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需把申报表和证实性材料用A4规格的纸张正反面装订成一册,在侧脊打印上申报人姓名,申报表内容不超过50页,证实性材料内容不超过25页。申报人还应提供申报表Word或WPS电子版一份,以及申报人相关工作照片2-3张(JPG电子版)。申报表和照片电子版须发送至邮箱15137890331@163.com,邮件标题为“所在市(或县)+申报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
5.申报人所在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初审,符合要求后,报所在地人民政府签署推荐意见。
6.本申报表电子版可从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cjg.henan.gov.cn/)下载。
一、个人基本情况
姓 名 | 身份证号 | 照片(正面免冠2寸彩色近照) | ||||
性 别 | 政治面貌 | |||||
职 称 | 学 历 | |||||
工作单位 |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
工作年限 | 从事现岗位 工作年限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教育工作 简历 | ||||||
社会团体 兼职情况 | ||||||
获奖情况(省、部级及以上主要荣誉) |
二、主要成绩与突出贡献
(一)基本情况(个人基本情况、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等方面) (二)主要业绩(在质量理论研究、质量管理实践、一线质量操作等方面的主要工作成绩,取得效果等方面阐述)。 (三)在本地区、本行业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理念、模式和方法,为区域质量、行业质量或组织的质量水平提升做出突出贡献等情况。 (四)发挥带动作用,带队伍,培养理论或实践人才等情况。 限6000字内,可附图片、图表等。 |
三、研究、实践等成果发表情况及内容概要
四、所在单位申报意见
工作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单位类型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手机/座机) | ||
传真 | |||
工作单位简介:(限300字以内)
| |||
所在岗位简介:(限300字以内)
| |||
工作单位的申报意见(需包括材料核实、公示情况、申报理由等):
工作单位(盖章):
负 责 人(签字):
年 月 日 |
五、参评个人征求意见表
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
签字人: (盖章) 年月日 |
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
签字人: (盖章) 年月日 |
公安部门意见 |
签字人: (盖章) 年月日 |
说明: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所有参评人员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征求所在地公安部门意见。
六、初审推荐意见
所在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意见,包括: 一、材料核实情况 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情况 三、本部门公示情况(需说明公示时间、公示途径、异议处理情况等) 四、初审意见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盖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地人民政府推荐意见:
所在地人民政府(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漯河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