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认真谋划安排。市联席办发挥职能作用,先后组织召开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推进会、整改提升会等,印发《漯河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2022年工作要点》年度工作要点,对自查清理、第三方评估、考核评价、制度建设、宣传培训等工作进行细安排细部署;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联席会议,在22个市直成员单位的基础上,新增市政府办、城管局、公安局等6个部门,切实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
二是积极推进,开展全市第三方抽查评估。为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平竞争审查风险风控能力,10月份,我市启动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根据部门风险等级,对存量及增量文件进行抽查评估,开展政策体检,优化营商环境,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目前,由第三方随机抽取确定6个县区、14个市直成员单位,拟抽查文件190余份。
三是结合实际,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机制。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机制保障,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制定《抽查制度》、《会审制度》、《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学习培训制度》、《第三方评估机制》、《例外备案工作办法》等10项制度,从不同维度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规范,形成制度汇编,进一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四是压实责任,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考核评价。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已经纳入市政府质量考核、营商环境评价、法治政府创建等考核内容的基础上,市联席办制定了《漯河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方式,从统筹组织、机制建设、审查质量、宣传培训等方面细化考核内容,完善县区、成员单位考核标准,推动审查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更高质量更大力度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见效。
(二)典型做法
一是积极探索创新,率先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分级分类办法。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全省率先起草印发《漯河市公平竞争审查分级分类实施办法》,将各成员单位分为A、B、C三个审查等级,通过增加或降低公平竞争审查自查、互查、第三方评估、实地检查比例等方式,差别化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促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二是审查双重保障,率先实施政府文件“双复审”制度。为提高政府文件审查质效,漯河市探索推行政府名义出台文件措施复审制度,先后印发《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通知》(漯政办〔2022〕34号)和《关于印发漯河市以政府名义出台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复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漯竞审联办〔2022〕11号),要求凡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措施、文件,在起草单位内部初审、复审的基础上,统一由联席办再次进行复审,未经复审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其他专门会议讨论、审议或审签,有效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权威和效能。目前,市联席办已复审政府文件5份。
(三)机关内部审查机制、审查责任分工、审查人员配备等基本情况。
健全内部机制,“三个统一”推动工作落实。市联席办结合实际印发了《漯河市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的意见》,并提出具体要求。“统一审查机构”,要求各县区、各成员单位确定内部特定科室统筹协调机关内部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严格落实“谁制定、谁审查”原则的基础上,由起草科室负责初审,内部特定科室负责统一复审,切实提高审查质效;“统一审查人员”,为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连续性,要求各县区、各成员单位确定专职人员,经过系统培训后,统一负责对机关内部政策措施进行审查,并对相关文件进行存档备案;“统一审查程序”,对公平竞争审查表进行统一修改完善,要求各县区、各成员单位严格履行审查程序,严格审查标准,形成书面审查结论,有效解决政策措施自我审查标准不统一、审查质量不高等问题。截至目前,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均建立了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实现了市县两级全覆盖。
(四)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一是扎实清理,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和分级清理原则,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对2022年7月1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面开展自查,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截至目前,我市共梳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现行有效政策措施389件,其中发现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其他政策措施8件。经清理,已修改15件、已废止10件(包含2021省第三方评估整改情况)。
二是严格落实,加强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市联席办统筹协调,印制《公平竞争审查台账》,建立审查目录清单和表格,进一步规范审查流程。要求我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起草文件过程中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中有关审查标准进行审查,对2022年以来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有关文件,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确保全面覆盖、应审必审。截至目前,共梳理市级政府和市直部门出台政策措施数量2216份,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数量177份。
(五)宣传培训情况
一是丰富形式,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组织各县区、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制作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分发宣传手册等,积极向消费者和过往群众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利用商场、超市、商户和各级机关电子屏持续播放公平竞争政策宣传短视频,在农贸市场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答疑并向群众、商户讲解《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微信、微博、机关公众号、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宣传相关竞争政策,提升广大群众公平竞争意识。截至目前,共设立宣传咨询台10余处,组织宣讲培训3次,制作宣传展板20余块,悬挂条幅30余条,发布各类宣传信息30余篇,张贴海报5000份,分发宣传手册10000份,宣传标语、视频滚动播放6000余次。
二是精心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市联席办积极对接金博大律师事务所,邀请相关律师进行授课,组织各县区、各成员单位5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同时,结合有关典型案例,详细分析了违反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的具体情形以及当前公平竞争审查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建议,进一步提升了各单位审查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认识不全面。部分单位没有充分认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点内容,没有深刻理解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对经济长远发展的危害,推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主动性不强。
二是审查能力不足。公平竞争审查涉及法学、经济学和其他专业学科的交叉,对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较高,各单位业务骨干还处在探索学习阶段,缺乏系统专业知识,审查能力有待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意见、建议
一是切实转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观念。充分认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是打破行政垄断、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重要工作,是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组织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有关政策、文件,强化公平竞争理念,不断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探索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分级分类办法。多举措、多环节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分级分类办法,在日常检查、第三方评估、专项清理等环节与分级分类审查紧密结合,逐步健全完善分级分类办法,提高审查针对性、实操性,形成漯河亮点和经验。
三是深化政府出台文件措施复审制度。持续实施政府出台文件措施复审制度,进一步健全机构设置,补充审查力量,成立审查小组,提升审查人员业务能力,规范审查流程,总结审查经验,逐步完善规范,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质量和效率,形成漯河公平竞争审查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