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制止餐饮食品浪费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第二批)
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积极劝阻食品浪费行为,依法纠正、查处了多起餐饮浪费违法行为,为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小扬州菜馆餐饮浪费案
2023年4月7日,漯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市区漓江路中段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扬州菜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饭馆未在其经营场所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的相关标识,纸制菜单中菜品未标注克重或建议食用人数,经询问就餐消费者,其表示在点餐中该饭馆未主动说明菜品分量、建议使用人数等提示,导致后厨泔水桶倾倒较多剩余菜品造成明显的食品浪费。该餐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导致菜品浪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餐馆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为积极营造“浪费可耻 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漯河市市场监管局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导,依法纠正,有效预防和制止了餐饮经营主体的餐饮浪费违法行为。
案例二: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好事好餐饮酒店餐饮浪费案
2023年4月11日,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漯河市召陵区好事好餐饮酒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其经营场所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标牌,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服务人员未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整改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防止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餐桌浪费行为屡禁不止。本案的查办,对餐饮经营者起到了有力震慑,为避免食品浪费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