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制止餐饮食品浪费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第三批)
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积极劝阻食品浪费行为,依法纠正、查处了多起餐饮浪费违法行为,为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漯河市陈氏庄园未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5月8日,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郾城区李集镇陈氏庄园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发现该酒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标牌,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服务人员未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之规定,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漯河市众惠快餐店未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5月8日,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漯河市郾城区众惠快餐店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发现该餐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标牌,且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之规定,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漯河市立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5月5日,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漯河市立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在该企业餐具回收清洗间,工作人员正从车上往清洗间搬运餐箱,经询问是刚从学校将学生吃完饭的餐具回收清洗,工作人员将餐箱餐盒里吃剩下的菜、汤、饭食,清理到泔水桶中,其中不少餐盒里的菜还剩有一半,米饭、面条也是剩余大半,存在严重浪费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之规定,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餐桌浪费行为屡禁不止。这些案件的查办,对餐饮经营者起到了有力震慑,为避免食品浪费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