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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市场监管局行风办关于源汇分局一起典型行风问题的通报

时间:2024-03-29 16:00 来源:

关于源汇分局一起典型行风问题的通报

 

各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20243月,根据市复议办关于行政复议办理抄告情况显示,发现源汇分局干河陈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处理一起群众消费投诉工作时,存在程序违法、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等问题被群众举报。

经调查核实,相关问题属实,现已对有关责任单位、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落实。为推动各单位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强化行风建设有效措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2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通知书》并附有举报群众要求行政追责申请,反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源汇分局干河陈市场监管所在处理投诉事项办理中存在程序违法、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等问题。

经查, 2022年12月22日,消费者郭某在拼多多平台花费18.9元购买了“漯河鑫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电脑集线器(电子产品),2023年2月18日申请人通过全国12315 平台向被申请人投诉称,收货后发现是三无产品,没有执行标准,生产厂家信息,合格证等标签标识,使用至今日为止,该产品已自然损坏,不能正常运转,销售三无产品属于欺诈行为,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赔偿,退赔费用,赔偿损失。2023年2月23日源汇分局工作人员在全国12315平台告知投诉人: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2023年4月27日源汇分局在全国12315平台反馈告知内容:与投诉人协调中。直至2023年7月14日,源汇分局收到郭某《行政复议申请书》后,才促使投诉双方达成和解。处理该消费投诉问题的源汇分局工作人员未在法定期限内告知投诉人终止调解,违反《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该问题反映出相关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为杜绝类似现象出现,市场监管局源汇分局已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问责,并对所在市场监管所进行通报批评。

二、问题发生的原因

一是法治意识不强,致使出现有法不依,有规不行问题。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终止调解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作出终止调解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源汇分局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自认为被投诉方已向投诉履行赔偿义务,就想当然认为可以不按程序规定落实告知义务,这就是典型的有法不依、有规不行,法纪意识不强问题。

二是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目前基层市场监管所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工作量逐年攀升,这也体现出消费者运用法律自主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但是其中也不乏掺杂了大量以索赔为目的的职业打假人,为基层调解消费纠纷增加了大量工作任务,执法人员在处理消费纠纷过程中更应该以扎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履行职责,源汇局出现的问题就暴露出个别执法人员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三是监督督促机制还不健全问题。处理投诉举报工作重结果轻过程,相关考评机制不健全,在日常工作中,关注受理率、满意率方面多,对于执法、调解过程关注少、监督还不到位,缺少相关制度机制。

三、工作整改情况

一是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问责。根据行风建设“两书一函”督促机制,对源汇分局发出《提醒函》,要求源汇分局整改落实,加强所属执法人员法纪意识教育,并对责任人员进行问责,督促相关人员提高认识,增强业务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要举一反三自查整改,弥补监督检查漏洞。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重点关注消费纠纷调解、案件调查过程中是否依法按照程序规定执行落实,对检查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问责并通报,达到警醒警示作用。

三是针对性开展学习教育。各单位要从该起行风问题中汲取教训,认真研究上述问题发生的根源所在,切实引起警醒,持续强化行风建设有效举措,推动行风建设不断拓展深化。

 

 

                       漯河市市场监管局行风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

                      (调研宣传科代章)

                                                                    2024年3月29日